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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自治区残疾人工作要点

作者:内蒙古残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2-26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残联成立3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区残疾人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紧紧围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目标,凝心聚力、主动作为,推动和帮助广大残疾人更加充分地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努力开创全区残疾人工作新局面。

    一、全面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大学习、大讨论、大落实,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刻领会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聚焦主业,主动作为,努力实现 “全面小康残疾人一个不能少”的目标

    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和做好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实施着力解决因残致贫家庭突出困难的《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牧区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贯彻落实。加强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督查和调研,继续开展拟脱贫摘帽县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效第三方评估。加强农村贫困残疾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实用技术培训和脱贫解困典型宣传示范。开展残联系统残疾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三、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推动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协调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一对一的扶持政策,各地要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在国家和自治区政策之外,制定地方政策,进一步提标扩面,解决贫困残疾人的实际问题。全面实施为重度残疾人缴纳意外保险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受益。开展保障残疾人基本福利专项法规建设调研。推进落实加强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意见、残疾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等扶助政策。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协同,做好残疾人救助政策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落实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纳入政府代缴扶助范围,提高社会保障参保率。

    四、积极推动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实施产业带动、实施电商创业、实施乡村牧区旅游助残、实施易地搬迁、实施生态保护、实施“妇女手工制品”助残、实施就业技能提升、实施光伏助残、实施残疾学生圆梦助学、实施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和无障碍改造、实施贫困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赋能、实施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实施县域残联组织服务能力提升、实施基层党组织和驻村工作队助残、实施阳光志愿者助残、实施残疾人脱贫典型示范引领、实施扶贫基地助残18项扶贫行动。

五、贯彻落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努力实现全区2020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80%,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80%,建档立卡服务率100%的目标。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深入开展“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推进残疾预防综合试验区建设试点工作,加强残疾预防监测,推动建立筛查、诊断、随报、评估一体化的监测网络,建立残疾报告制度,不断完善组织管理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加快发展辅助器具产业《若干意见》,推动和林格尔新区国家西部康复辅具产业园区建设和残疾人辅助器具示范中心项目建设,推进盟市、旗县市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动建立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将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深入推进与北京市残联对口支援合作。加快推进与自治区国际蒙医医院合作建设自治区残疾人康复中心项目进程。完善社区康复服务标准规范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医疗兜底保障。实施好“阳光家园”计划。推广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邻里照护等基层工作经验,提高农村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将残疾人康复纳入“健康内蒙古”建设和医疗卫生改革大局,以贫困、重度残疾人和残疾儿童为重点,努力实现残疾人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

六、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和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采取有力措施落实“一人一案”,着力解决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继续实施彩票公益金和交通银行助学项目,开展好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扶残助学活动,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95%。推动以职业教育为主的高中阶段教育,提升残疾人职业发展能力。完成自治区特殊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教学楼工程建设。积极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继续资助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内蒙古分院的残疾学生免费学习。认真落实国家即将发布的《国家通用手语方案》和《国家通用盲文方案》。

 七、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残疾人就业条例》和自治区政府《关于“十三五”时期促进就业的意见》《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党政机关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推动自治区残工委成员单位制定2018-2020年安排残疾人公务员计划。落实《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6-2020年)》,继续组织“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岗位,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清零。加大对残疾高校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将求职创业补贴范围扩展到贫困残疾人家庭,多措并举引导用人单位增强安置残疾人的积极性;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促进贫困残疾人中的劳动力稳定就业和转移就业。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确保完成新增6300名城乡残疾人就业目标。完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公示制度。积极筹办全区第五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八、大力开展无障碍环境创建工作。推动无障碍建设纳入乡村振兴计划,开展无障碍环境盟(市)、旗(县、区)、乡镇创建工作,结合异地搬迁和农牧区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加大重度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力度。推进行业无障碍服务和信息无障碍建设,配合开展交通、邮政、信息消费、金融等领域无障碍公共服务政策实施情况调研检查。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积极推进残疾人事业信息化“第二阶段”工程建设。全面施行新修订的《残疾人证管理办法》,为残疾人办证提供便利。逐步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继续推动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分级建立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指导性目录。

 九、依法维护和保障残疾人权益。积极参与涉及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相关立法工作,协调司法部门制定实施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救助服务质量提升活动,进一步畅通和规范残疾人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和残疾人法律救助、诉讼反映渠道。认真贯彻落实残联系统“七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残疾人法律法规“五进入”活动;做好有关残疾人重要事项的参政议政工作。建立12385维权热线考核评价办法,各级残联要加强对本地区残疾人信访工作指导,及时化解残疾人信访问题。

 十、持续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深入开展“文化进社区”“文化进家庭五个一”等活动,实施“盲人数字阅读推广工程”。扎实开展“共享芬芳”品牌活动和“百人圆梦计划”,扶持残疾人文化产业创业基地、特殊艺术人才基地和盟(市)、旗(县、区)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建设,认真落实《中国健康2030规划纲要》,发挥地域优势积极发展残疾人大众冰雪运动。抓好第五届全区残疾人运动会和自治区残联成立30周年纪念活动。

    十一、深入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强 “三性”去“四化”,各级残联要自觉服从服务工作大局,找准工作结合点和着力点,落实以残疾人真脱贫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切实解决好代表谁、联系谁、服务谁的问题,增强对残疾人的吸引力影响力。抓好各级残联换届工作,盟(市)残联于2018年3月底前、自治区残联于6月底前全部完成换届任务。加强新任残联领导干部培训,继续完善残疾人干部信息库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专门协会和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条件。

十二、持续推进“强基育人”工程,深入贯彻落实中国残联即将出台的《县域残疾人组织服务能力提升计划》,认真做好残疾人证核发工作,加大对违规办证问题的查处力度,同时要加快智能化残疾人证推广。做好包括残疾人基本信息在内的各项安全保密工作。抓好“十三五”发展纲要及专项规划执行情况的中期评估工作。

十三、按照中国残联动态办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常态化机制,努力做到“工作常态化、数据常态化、部门联动、成果转化”。搞好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的年度调查,充分利用工作成果,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部门联动,为坚决打赢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战、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提供更加扎实的决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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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88年7月30日,是以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为一体的正厅级人民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并承担政府委托的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同时,对盟市、旗县(市区)残联进行业务指导。自治区残联主席团为非常设机构,主席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兼任。执行理事会为常设机构,负责残联的日常工作。自治区残联在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在自治区政府领导下,综合协调有关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残工委主任由自治区分管残疾人工作的副主席担任,残联理事长担任残工委副主任,业务上接受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指导。

  内蒙古自治区共有残疾人158.5万,占全区总人口的6.39%,涉及470万家庭人口。内蒙古残联积极开展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社会保障、宣传文体、残疾人组织建设等方面工作,下设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四个事业单位。同时,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内蒙古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内蒙古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残奥委员会及内蒙古肢残人、聋人、盲人、精神残疾人及亲友、智力残疾人及亲友五个专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