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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残联2014年工作要点

作者:内蒙残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6-30

2014年全区残疾人工作总体思路是: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国残联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要求,认真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想,认真落实中国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精神,推动残疾人“同步小康”目标实现,认真实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全面实施和完善残疾人工作专项工程,推进农村牧区残疾人“十个全覆盖”,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着力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开展推进残疾人工作大调研活动
(一) 对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情况进行专项调研。

(二) 对残疾人各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专项调研。

(三) 开展扶残助残和落实“十个全覆盖”专题调研。

(四) 开展“十二五”中期检查评估。


二、以实施“十二五”纲要和残疾人工作专项工程为载体,推动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

(一)继续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工程。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城乡贫困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新农保、新农合等各类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提升残疾人参加各类社会保险覆盖率。认真执行重度残疾、多重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的贫困残疾人发放生活困难补贴政策,做好补贴发放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将部分康复项目列入报销范围的政策,开展残疾人大病救助,为残疾人医疗康复提供保障。实施贫困肢体残疾人“阳光助行”工程,为1800名肢体残疾人实施假肢装配,实现全区下肢缺失残疾人全部站起来的目标。按照残疾人优先、整合使用资金的原则,帮助6750户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进行危房改造;为505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做好驾驶机动轮椅车残疾人的实名登记工作,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努力提高残疾人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认真实施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残疾儿童筛查和贫困残疾儿童家庭状况认定工作,落实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补贴政策,全年救助1,000名贫困残疾儿童,确保受助残疾儿童手术治疗和康复训练。与卫生部门共同做好10个旗县新生儿出生缺陷筛查试点工作。开展康复人才调研工作,与国家康复人才培养基地合作,加强我区康复人才的培养。加强定点康复机构管理,按照定点康复机构准入标准和服务规范执行,提高定点康复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全面推进特殊教育体系建设工程。配合教育部门认真落实招收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机构补贴政策;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和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残疾学生的资助和救助,努力提高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比例。自治区特殊职业技术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职业技术培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增强学生就业能力,扩宽学校发展规模;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特殊教育学校二期建设规划”,努力争取国家特教学校建设二期规划项目补贴资金。争取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配合教育部门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

(四)大力实施残疾人就业扶贫工程。采取各类扶持就业措施,帮助4万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增加收入。完成农村牧区实用技术培训1.5万人次。落实好新增城镇就业人数6000人次。做好1万名城镇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举办全区第四届残疾人技能竞赛。做好残疾人就业机构规范化建设,12个盟市和1/3旗县(市区)要完成残疾人就业机构建设。推动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工作,加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

(五)认真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程。组织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兴办残疾人托养服务业。做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

三、加强残疾人文化宣传体育工作

抓好全国残疾人文化、体育示范区建设的基础上,在东部、西部各打造一个自治区级残疾人文化体育示范市区。以残疾人文化体育示范市区为引领,开展残疾人文艺表演、读书活动、残疾人书法摄影展工艺美术作品展、文化知识讲座、知识技能进社区系列活动。推动盟市电视台手语新闻节目的开办,抓好盟市、旗县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建设。建设好全区4个全国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发挥其带动、示范作用。举办2011年—2013年度全区“残疾人好新闻奖”评选活动。做好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和集训工作,备战全国残疾人运动会。

四、维护残疾人权益

加强《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的宣传贯彻,认真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法律救助工作。深入贯彻执行国家《无障碍环境条例》,配合自治区住建厅做好《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立法修订开展前期调研工作。开展社区残疾人居住环境无障碍改造试点工作。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区残疾人居住环境无障碍改造工作。抓好《内蒙古自治区残联领导班子信访接待和下访通知》精神,深入基层,化解矛盾,切实做好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五、加强监测统计,完善信息数据库

认真完成残疾人事业统计和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确保统计和监测数据准确。加强基础信息数据库管理,旗县级数据库每年都要进行一次数据更新,保证残疾人基础信息的准确性。各盟市对国家项目数据库的数据进行及时录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按照《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实名制统计管理》要求,实现旗县(市区)实名制录入全覆盖,城镇残疾人就业年龄段数据录入率达到100%,农村牧区残疾人就业年龄段数据录入率达到80%以上。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二代残疾人证核发管理,主动上门为有出行困难的残疾人办证。办证残疾人信息要全部录入残疾人基础信息数据库,准确率达到99%以上。加强盟市级残联门户网站和信息中心建设,推进网站政务公开,加强网上宣传,加快实现残联系统网站无障碍。

六、加强残联组织自身建设和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

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残联党员干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密切与残疾人的联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基层残疾人工作困难,听取残疾人的需求,解决基层残疾人工作和残疾人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干部形象,优化发展环境,使残联系统党员干部更能够适应为民务实清廉要求。

认真落实残疾人组织建设“十二五”工作规划,全面实施“强基育人”工程。在巩固三个100%成果的基础上,推进基层残协专职委员实名持证上岗和工作资料档案电子化两个100%目标实现。抓好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社区残疾人工作。

加强残疾人干部配备工作,逐步建立完善“优秀残疾人人才信息库”。争取旗县(市区)及旗县(市区)以上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残疾人干部的比例要达到15%以上。推进乡镇残联专职理事长配备数逐年提高,全面开展残疾人专职委员网上学习和能力培训工作。县级以上残联要全部建立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为协会开展工作提供场所和经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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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88年7月30日,是以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为一体的正厅级人民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并承担政府委托的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同时,对盟市、旗县(市区)残联进行业务指导。自治区残联主席团为非常设机构,主席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兼任。执行理事会为常设机构,负责残联的日常工作。自治区残联在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在自治区政府领导下,综合协调有关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残工委主任由自治区分管残疾人工作的副主席担任,残联理事长担任残工委副主任,业务上接受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指导。

  内蒙古自治区共有残疾人158.5万,占全区总人口的6.39%,涉及470万家庭人口。内蒙古残联积极开展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社会保障、宣传文体、残疾人组织建设等方面工作,下设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四个事业单位。同时,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内蒙古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内蒙古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残奥委员会及内蒙古肢残人、聋人、盲人、精神残疾人及亲友、智力残疾人及亲友五个专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