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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残联2011年第四季度大事记

作者:内蒙残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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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全区新一轮残疾人状况监测骨干暨检测师资培训会议于在呼和浩特召开。来自全区12个盟市、19个旗县(市区)监测点的175多人参加此次为期4天的培训。

1017日至18日,全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现场会在乌海市海南区召开。中国残联组联部副主任张超英亲临指导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派人出席指导会议,来自全区各盟市、旗县区残联的理事长,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代表共158人参加了会议。

1017日,全区残疾人事业统计培训会议在呼和浩特市召开。来自全区各盟市、旗县(市区)以及自治区残联各部室、会属各单位的198名统计、台账人员参加了为期两天的培训。

1017日,康复人才培养百千万工程内蒙古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培训班在呼和浩特市召开。来自全区12个盟市的103名残疾人辅助器具专兼职工作人员接受了培训。

1026日,“美丽草原我的家”中国内蒙古残疾人和韩国釜山障碍人摄影作品交流展在韩国釜山市媒体艺术中心举行。中韩两国残疾人艺术家代表团成员、主办机构官员和韩国文化艺术界、新闻记者、残疾人士等200多人出席了开幕仪式。

1011日至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在浙江省举行。我区47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了田径、举重、乒乓球、羽毛球、象棋、游泳6个大项的角逐,取得了了6金、4银、5铜的好成绩,打破两项全国纪录的好成绩,内蒙古代表团同时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

1026日,赤峰市举行“便携式残疾儿童轮椅”、“集善如新儿童密儿餐”捐赠发放仪式。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乔晓勇参加了捐赠发放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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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日,自治区残联机关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学习传达了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杨志民理事长主持会议并讲话,对学习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

1116日,由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并将于自201211日起实施。

1121日至28日,由自治区残联副事长乔晓勇带队,对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和乌兰察布市的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1122日至25日,以自治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杨志民为组长的自治区残联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检查组深入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回民区,对呼和浩特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1124日至122日由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冀育青组成的检查验收组,分别赴阿拉善盟阿左旗、阿右旗,乌海市乌达区、海勃湾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五原县,就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1125日,全区残疾人基础信息统计、数据库建设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议总结了残疾人基础信息统计工作开展以来的成效及不足,提出了改进措施,并就残疾人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更新、维护、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主会场设在呼和浩特市,11个盟市政府所在地设立了分会场,各盟市、旗县(市区)残联理事长、分管理事长、部室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112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和农村牧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牧区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保。

1128日至123日,以自治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杨志民为组长的自治区残联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检查组深入包头市昆区、白云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对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1128124日,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张志新带队,赴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3个盟市,对海拉尔区、陈巴尔虎旗、扎兰屯市、扎赉特旗、乌兰浩特市、突泉县、开鲁县、科尔沁区等9个旗县(市区)及部分乡镇苏木、街道办事处、村(嘎查)的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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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日,自治区残联召开2010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通报会,机关全体党员干部、会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党组书记、理事长杨志民通报了2010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并就整改效果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1213日,由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共同开展“冬日暖洋洋,共同谱写爱的乐章”公益活动,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晓霞聋儿语训中心的残疾儿童们送去营养品、过冬用煤和图书文具。

1214日,以韩毅顺为组长的自治区创先争优第四指导检查组检查指导自治区残联创先争优工作。自治区残联召开了创先争优汇报交流会,自治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杨志民,副理事长张志新、冀育青、马俊学及各党支部代表参加了会议。

1214日,自治区第二届公益之星评选表彰大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自治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宣读了第二届公益之星表彰决定。

12192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到呼市开展残疾人立法调研活动,自治区人大及自治区残联一行6人参加了调研活动。

1218日—21日,自治区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举办全区《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工作第二期培训班。

1222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巴特尔主持召开自治区2011年第13次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残疾人事业“五项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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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88年7月30日,是以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为一体的正厅级人民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并承担政府委托的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同时,对盟市、旗县(市区)残联进行业务指导。自治区残联主席团为非常设机构,主席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兼任。执行理事会为常设机构,负责残联的日常工作。自治区残联在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在自治区政府领导下,综合协调有关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残工委主任由自治区分管残疾人工作的副主席担任,残联理事长担任残工委副主任,业务上接受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指导。

  内蒙古自治区共有残疾人158.5万,占全区总人口的6.39%,涉及470万家庭人口。内蒙古残联积极开展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社会保障、宣传文体、残疾人组织建设等方面工作,下设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四个事业单位。同时,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内蒙古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内蒙古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残奥委员会及内蒙古肢残人、聋人、盲人、精神残疾人及亲友、智力残疾人及亲友五个专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