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按照自治区残联机关党委统一部署,确保年内不发生任何问题,结合工作、生活实际,我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认真落实《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保持清醒头脑,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工作,严以律己,自觉抵制和纠正“四风”问题。
三、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格落实规章制度,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严格落实指纹签到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四、加强道德修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切实做到洁身自爱,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经得住小节、抗得住诱惑,不赌博、不出入不健康场所和各种娱乐会所,时刻严格要求自己。
五、认真执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如实填报个人情况。严格落实关于婚丧喜庆活动的规定,不大操大办、不变相操办,以实际行动转作风、树新风。
六、牢固树立全心全意地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意识,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工作中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不利用手中的职权谋取私利,决不吃拿卡要,切实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以上承诺我将严格遵守,诚恳接受组织和同志们的监督。
承诺人: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