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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残联新任理事长培训班在呼和浩特市举行

作者:内蒙古残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8-16

811日至14日,全区残联新任理事长培训班在呼和浩特市举行,全区各盟市、旗县(市区)残联新任理事长和组联部负责人共110人参加培训。自治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佟国清参加开班仪式并讲话。

  举办全区残联新任理事长培训班,是自治区残联党组、理事会立足新形势,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快残疾人事业创新发展的一项重要常态化举措。培训内容有“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讲座,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维权、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业务讲解以及座谈讨论等,内容丰富实用。

佟国清理事长在开班仪式上指出,举办这次培训班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提升新任理事长的理论素养和驾驭新时代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能力。大家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对党、对工作、对自身高度负责的态度,努力掌握和运用新知识、新观点、新思想、新经验。他强调,一是要做带头学习的表率,既做学习的实践者,又做学习的倡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二是要做善于学习的表率,要学有所获、学有所得、学有所思、学有所悟;三是做学以致用的表率,通过学习能进一步指导工作实践,进一步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

此次培训,进一步丰富了参训人员的理论知识、开阔了眼界、拓宽了思路、增强了能力,为更好地推动全区残疾人事业健康、持续、协调发展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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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88年7月30日,是以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为一体的正厅级人民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并承担政府委托的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同时,对盟市、旗县(市区)残联进行业务指导。自治区残联主席团为非常设机构,主席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兼任。执行理事会为常设机构,负责残联的日常工作。自治区残联在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在自治区政府领导下,综合协调有关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残工委主任由自治区分管残疾人工作的副主席担任,残联理事长担任残工委副主任,业务上接受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指导。

  内蒙古自治区共有残疾人158.5万,占全区总人口的6.39%,涉及470万家庭人口。内蒙古残联积极开展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社会保障、宣传文体、残疾人组织建设等方面工作,下设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四个事业单位。同时,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内蒙古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内蒙古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残奥委员会及内蒙古肢残人、聋人、盲人、精神残疾人及亲友、智力残疾人及亲友五个专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