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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打造精品“阳光家园”
作者:内蒙残联文章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6-10-8 10:11:2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呼和浩特市残疾人联合会当时正在筹划智障、精神残疾人“阳光家园”建设,但苦于没有专业人员和专业队伍。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隶属于内蒙古卫生厅,康复中心是其分院,主要服务对象是精神残疾、智力残疾患者,位于呼和浩特市郊,占地454亩,其中建筑面积3万米2,员工240人,按双人标准间设置病床360张,虽有专业人员和专业队伍,但苦于没有项目。
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着安置一人、解放一家、稳定一片的原则,同时为解决智障、精神残疾人托养、护理和就业困难问题,经内蒙古自治区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的联系,呼和浩特市残疾人联合会与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合作于2009年5月16日在其康复中心成立了呼和浩特市智障、精神残疾人“阳光家园”。“阳光家园”是为智障、精神残疾人提供托养、医疗康复、教育康复和职业康复等各种康复训练服务为一体的康复服务机构,通过开展各种适合智障、精神残疾人员的活动,不断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及简单劳动能力,逐步实现他们的社会融合。
内蒙古残联、内蒙古卫生厅、呼和浩特市政府领导非常重视“阳光家园”的发展,多次视察并指导工作;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向内蒙古残联郑重承诺:在开展智障、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阳光家园”工作中,在资金、政策方面给予支持、倾斜;呼和浩特市残联印发了《呼和浩特市智障、精神和重度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实施方案》。康复中心提供智障残疾人托养公寓800米2 ,精神残疾人托养公寓1600米2 ,超过2000米2的20多个康复室(包括厨艺室、手工编制室、软陶室、硬陶室、职业技能培训室、网络室、戏剧室、音乐治疗室、图书阅览室、书法绘画室、放映厅等),10个蔬菜大棚,1个养殖场,1个康复工厂,1个为医院提供备品的洗衣房、1个超市等服务设施。
“阳光家园”按1:3的比例选配了满足服务需要的医疗、护理、康复、心理辅导、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等具备职业(执业)资格和专业知识人员作为辅导教师。
“阳光家园”为学员提供了餐厅、洗衣房、蔬菜大棚、园艺、小工厂、超市等机构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保护性就业岗位,为其重返社会和独立生活做了有价值的铺垫。
“阳光家园”每年举办春季和秋季运动会,并选派学员多次参加全国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且多次获得金、银、铜奖的骄人成绩,为内蒙古自治区、为“阳光家园”赢得了荣誉。
在2009年10月份呼和浩特市残疾人联合会成立20周年之际,“阳光家园”被呼和浩特市市委、政府授予全市优秀“残疾人之家”,同时授予康复中心为呼和浩特市扶残助残先进单位;在2012年8月份的全国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表彰会上,“阳光家园”所在的康复中心党支部被评为“全国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阳光家园”正在打造并申报“全国百佳阳光家园”,为残疾人康复和融入社会,使他们过上正常的、有尊严的生活做有益的尝试与努力!
协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模式,不能等人、财、物齐全后才能更好地工作,应拓展思路,利用周边有效、有益的资源,做好并提升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