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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家书屋管理员选聘管理办法

作者:内蒙联通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7-01

依据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选聘农村贫困残疾人担任农家书屋管理员的通知》(残联[2012]27号)和自治区残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开发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内残联发[201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选聘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担任农家书屋管理员,努力改进服务和管理水平,保证农家书屋工程顺利实施,更好地发挥农家书屋在农村牧区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同时为残疾人提供参与公共服务和就业的机会。

(二)农家书屋管理员实行公开招聘进行选聘。

(三)坚持一年一聘原则。苏木(乡、镇)残联同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动态管理。

二、选聘条件

(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残疾人证)。

(二)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贫困标准。

(三)热心公益和文化事业,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适宜的身体条件,农牧民群众信任,能够胜任农家书屋日常管理工作。

三、选聘程序

(一)公开招聘。在本人自愿的基础上,持新核发的二代残疾人证,在嘎查(村)残协报名,由嘎查(村)党支部审核资格。在旗县 (市、区)残联、文体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由苏木(乡、镇)残联负责组织考试、考察;苏木(乡、镇)残联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提出拟聘人选,报旗县(市、区)残联、文体局及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同意后(见附件1),对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听取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二)签订聘用合同。由苏木(乡、镇)残联同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签订聘用合同,报旗县(市、区)残联、文体局及人事劳动和 社会保障局备案。

四、待遇

残疾人担任农家书屋管理员可列入公益岗位,在各地区每年政府购买公益岗位按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残疾人的基础上,再 增加3%的名额内,安排残疾人担任农家书屋管理员。工作补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为基本养 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个人应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缴费基数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执 行。

符合条件的残协专职委员可以同时兼任农家书屋管理员,两项工作都完成的,可以适当增加工作补贴。

五、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和宣传有关“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管理制度。

(二)负责书屋设施和出版物的保管、维护和有效利用。

(三)做好出版物的接收、登记、分类、编目和借阅工作。

(四)严格遵守书屋开放时间,保持书屋整洁。

(五)热情接待农牧民,主动为读者服务。

(六)引导农牧民看书学习,经常组织读书活动。

(七)严格执行书屋管理制度,妥善处理丢失或损坏出版物的赔偿问题。

(八)随时了解农牧民读者的学习需求和收获,并做好记录,及时向上反馈信息。

六、组织管理

(一)旗县(市、区)残联负责农家书屋管理员的选聘和到岗聘用后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于每年年底填写(附件2),报送盟市残联 残疾人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二)旗县(市、区)文体局会同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残联每年年终对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绩考 核、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业务知识考核、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等。考核方式采取绩效考评和农牧民评价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考核合格者,下年度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下年度不再续聘;考核优秀的,由旗县(市、区)残联给予一定的 物质和精神奖励。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的选聘和管理工作,是办好农家书屋,为农牧民提供文化服务,提高农牧民 科学文化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和有效平台,是增加残疾人就业岗位的重要途径。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具体的 选聘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把关,择优选聘。各地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愿意为农牧民服务、有一定文化基础、有一定的 社会活动和组织协调能力、身体条件合适的残疾人选聘到岗位上。

(三)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各地要建立健全农家书屋管理制度、农家书屋管理员选聘办法、岗位职责、考评制度等各项制度, 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农家书屋的作用。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农家书屋管理员审批表.doc

2.内蒙古自治区选聘农村牧区贫困残疾入担任农家书屋管理员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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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共有残疾人158.5万,占全区总人口的6.39%,涉及470万家庭人口。内蒙古残联积极开展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社会保障、宣传文体、残疾人组织建设等方面工作,下设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四个事业单位。同时,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内蒙古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内蒙古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残奥委员会及内蒙古肢残人、聋人、盲人、精神残疾人及亲友、智力残疾人及亲友五个专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