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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预防
作者:内蒙残联文章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5-6-29 16:43:17
1.什么是残疾预防?
因为疾病和伤害可以预防,那么残疾同样可以预防。残疾预防是针对常见的致残原因,如遗传、发育、外伤、疾病、环境、行为等危险因素,采取有效措施和方法,预防或减少致残性疾病和伤害的发生,限制或逆转由伤病而引起的残疾,并在残疾发生后防止残疾转变成为残障。
2.为什么说残疾预防要从每个人做起?
在生活、学习、工作和社会活动中,有些人存在各种功能障碍,如肢体活动障碍、听说障碍、精神情感障碍、智力障碍、视力障碍等。2006年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表明,我国有8296万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6.34%,平均每16个人中就有1名残疾人。人的一生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可能导致残疾的因素,有些因素在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避免的,有些则是客观的必然。前者如遗传、发育缺陷、意外伤害、疾病、环境和行为因素致残;后者则主要由于人口老龄化后生理功能衰退而导致功能障碍。但不论我们采取怎样的措施,当今全球仍未解决预防残疾的全部问题,国际上残疾人比例通常达到10%~15%。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口流动频繁,人们工作节奏加快,以及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和环境污染等社会环境因素的影响,都增加了残疾发生的风险。
残疾遍布全球各个角落,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有残疾人。残疾的发生率在各国只有高低之分,没有有无之分。不同年龄阶段面临不同的致残风险,因此说残疾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残疾预防需“从我做起”。
3.为什么说残疾的发生和发展是可防可控的?
人类虽然不可避免地要发生残疾,但可以防止和控制残疾的发生和发展。世界卫生组织指出,利用现有的技术就可以使至少50%的残疾得到控制或使其延迟发生。
我国实行计划免疫后,有致残作用的四种传染性疾病(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百日咳)的发生率大幅度降低,减少了这些疾病所导致的残疾在儿童中的发生率;我国也在不断减少营养不良、微量元素缺乏、维生素A缺乏、碘缺乏导致的残疾;提倡优生优育,可以减少先天残疾的发生;脑卒中患者通过早期康复,90%能够达到生活自理,避免或减轻残疾;脑瘫儿童如能早期干预,半数患儿可显着改善功能;开展康复医疗,加强残疾的第二级和第三级预防工作,也能使大量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减轻残疾造成的功能障碍。因此说残疾的发生和发展是可控可防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
4.我国采取了哪些残疾预防的措施?
我国政府一贯重视残疾预防工作。 第一项措施是制定了法律法规。在法律法规中明确了要开展残疾预防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有计划地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加强对残疾预防工作的领导,宣传、普及优生优育和预防残疾的知识,针对遗传、疾病、药物中毒、事故、灾害、环境污染和其他致残因素,制定法律、法规,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采取措施,预防残疾的发生和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障法》、《传染病防治法》、《环境保护法》、《戒毒法》、《道路交通法》中都有预防残疾的相关内容。 第二项措施是部门配合加强宣教。卫生行政部门、交通部门、环境部门等不断完善残疾预防的规章制度,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全社会参与防残,使公民充分认识到:预防残疾人人有责,个人、家庭、社会都要常抓不懈,并且为此贡献力量。 第三项措施是抓住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由于大力开展计划生育、儿童计划免疫、传染病控制、初级卫生保健,尤其是妇幼卫生以及营养、安全饮用水和改善环境卫生等,我国人口死亡率急剧下降,平均预期寿命已达到较高的水平;由于成功地施行扩大儿童计划免疫,一些致残性传染病已经得到控制或消灭,基本消灭小儿麻痹症,有致残作用的传染病也显着减少,从而大幅度地减低了相应残疾的发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