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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佟国清深入兴安盟调研慰问

作者:内蒙古残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12-26




12月2123日,自治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佟国清一行2人赴兴安盟,开展开展春节慰问活动调研盟康复、就业机构等工作开展情况。兴安盟残联及乌兰浩特市相关负责人陪同。

佟国清理事长首先深入乌兰浩特义勒力特镇走访慰问了6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并送上了慰问金,了解残疾人的家庭生活和经济收入等情况,鼓励他们保持乐观心态,积极面对生活。

佟国清理事长在兴安盟残疾人康复中心和就业管理中心实地了解了该中心的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和中心的日常运转、设施设备的配备等情况调研中,佟国清理事长与小朋友和工作人员进行了亲切交谈,兴安盟有关同志当地的康复就业工作发展思路进行探讨。

佟国清同志强调,兴安盟康复中心发展工作在近两年年来所取得了较大进步。今后按照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残疾人事业的决策部署要求,继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探索学龄前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工作模式,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为全区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佟国清同志指出,保障残疾人就业权和发展权是实现残疾人自尊、自强、自立的根本所在,要通过多种形式,让用人单位和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有效对接,进行双向选择。不断提升服务效能,进一步为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的残疾朋友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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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88年7月30日,是以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为一体的正厅级人民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并承担政府委托的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同时,对盟市、旗县(市区)残联进行业务指导。自治区残联主席团为非常设机构,主席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兼任。执行理事会为常设机构,负责残联的日常工作。自治区残联在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在自治区政府领导下,综合协调有关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残工委主任由自治区分管残疾人工作的副主席担任,残联理事长担任残工委副主任,业务上接受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指导。

  内蒙古自治区共有残疾人158.5万,占全区总人口的6.39%,涉及470万家庭人口。内蒙古残联积极开展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社会保障、宣传文体、残疾人组织建设等方面工作,下设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四个事业单位。同时,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内蒙古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内蒙古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残奥委员会及内蒙古肢残人、聋人、盲人、精神残疾人及亲友、智力残疾人及亲友五个专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