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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蒙古纪委办公厅关于七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作者:内蒙古残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5-24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将各地查处的七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通辽市开鲁县建华镇新建村会计杜长江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4年3月18日,新建村申请到开鲁县扶贫办20万元扶贫资金,由杜长江领取并保管。2014年3月24日,新建村召开班子会议决定用扶贫资金偿还新建村欠内蒙古农村信用社的贷款。2014年6月14日,杜长江按会议决定将140937.99元扶贫资金用于偿还村欠信用社贷款,被杜长江计入邱XX的个人内部往来账中,余款59062.01元继续由杜长江保管,亦被杜长江继续挪用于村务支出总计53675.50元。2016年11月30日,开鲁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杜长江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2017年9月20日,开鲁县纪委给予杜长江开除党籍处分。

    2、赤峰市松山区夏家店霍家沟村党支部书记霍文富挪用扶贫项目资金问题。2016年,赤峰市松山区夏家店霍家沟村党支部书记霍文富利用职务便利条件,将“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红砖款合计23352.03元挪用给近亲属使用,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12月经赤峰市松山区纪委研究,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贡宝拉格苏木额蒙瓦窑嘎查党支部书记格义玛违规使用扶贫专项资金问题。贡宝拉格苏木额蒙瓦窑嘎查于2014年6月下旬被太仆寺旗列为“三到村三到户”项目村,2015年度,额蒙瓦窑嘎查党支部在计划建设党员活动室时,没有召开牧民会议进行商议,违规使用17万元扶贫专项资金建设党员活动室。2017年12月5日,太仆寺旗纪委给予格义玛党内警告处分,12月20日对时任贡宝拉格苏木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红梅诫勉谈话。

    4、锡林郭勒盟阿巴嘎旗巴彦图嘎苏木巴彦德力格尔嘎查书记白雅斯古楞违规发放扶贫牲畜和收取租金问题。2006年白雅斯古楞担任嘎查长期间,在扶贫项目分配上,通过嘎查“两委”会议研究决定,将53头西门塔尔牛扶贫项目发放给了当时中等户,未按照要求发放给贫困户,且将牛换成了羊,并以每只100元/年收取租金,租金用于嘎查支出。2017年11月16日,阿巴嘎旗巴彦图嘎苏木纪委给予白雅斯古楞党内警告处分。

    5、乌兰察布市集宁区白海子镇富贵村村委会主任范印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白海子镇富贵村张X家庭年人均收入于2015年1月已超过了集宁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村委会主任范印未及时将该村张X的家庭收入情况上报至白海子民政所,也未向白海子镇民政所提出取消张X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申请,致使不符合低保标准的张X在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违规领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10151元。2017年12月26日,集宁区白海子镇委员会给予范印党内警告处分。

    6、乌拉特后旗呼和温都尔镇乌兰哈哨嘎查党支部书记任玉飞违规为亲属办理并领取低保金问题。2014年9月至2017年6月,任玉飞利用职务之便,私自为其妻子和儿子办理低保手续,领取低保金11876元。2017年11月20日,乌拉特后旗呼和温都尔镇纪委给予任玉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对其违规领取低保金予以追缴。

    7、杭锦后旗头道桥镇新丰村会计乔占海违规为自己及弟弟办理并领取低保问题。2013年,乔占海未按程序申请低保,私自代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签字,违规领取低保金1264.7元。2013年7月至2014年2月,乔占海将自己违规享受的低保名额私自办理在其弟名下,违规领取低保金1590元。2017年11月16日,杭锦后旗纪委给予乔占海党内警告处分,并对上述违规领取的低保金予以收缴。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关于脱贫攻坚的新要求新部署,把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履行好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神圣使命,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以从严治党的实际行动回应党和人民的期盼。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自治区纪委关于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部署和要求,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着力发现和严肃查处侵占挪用、克扣强占扶贫资金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党员干部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要定期曝光违纪违规问题,形成震慑,坚决遏制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让群众 切身感受到管党治党的新气象、新成效,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中共内蒙古纪委办公厅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