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自治区纪委监委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督促民政厅在全区开展救助和托养机构全面排查整改工作。自治区民政厅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区救助和托养机构全面排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组织摸底统计2016年、2017年离站情况及2010年-2015年受助人员死亡情况,并对全区161个有救助职能的相关机构进行全面排查;对2016年、2017年离站情况及2010年-2015年受助人员死亡情况进行统计。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督促民政厅牵头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以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推动落实救助管理的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的监督职责。
为进一步抓实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效果,驻厅纪检监察组还对部分盟市、旗县社会福利院、养老院开展调研督查,针对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建议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截至目前,相关单位均已报送整改报告。同时,驻厅纪检监察组还针对救助和托养的人员管理、项目落地、资金使用等情况开展日常监督。根据近日通报的郑振涛和邓海光因社会救助工作领导不力被问责的相关通报,督促民政厅党组结合郑振涛和邓海光因社会救助工作领导不力被问责通报等内容,在重点领域开展警示教育和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全区站内救助和站外托养工作严格依法依规管理,坚决遏制安全管理事故和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