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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二玲:无手双臂撑起我美丽的人生
作者:内蒙残联文章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5-6-29 18:45:54
我从一个失去双手的农村孩子成长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这其中经历了太多艰辛,也收获了太多感动,更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人生,不在于身体的残缺,而是要有坚定的人生信念,追随着自己的梦想,创造美好的未来。
“郭二玲不哭,长大了就有手了”
在我出生不到一岁的时候,一场意外使我永远地失去了双手!让我本应烂漫、美好的童年,在一瞬间变得黯然失色。
因为没有双手,饮食起居,对于我来说都成了难题。为了能够让没有双手的我可以和常人一样有尊严的活着,母亲从小就培养我的自理能力,教我自己穿衣服、吃饭。在母亲简朴的话语中,我也渐渐懂得了要自立自强,不能成为别人的负担。记得练习“拿”筷子时,因为不能用残肢夹紧筷子,眼看着饭菜就在眼前却吃不到嘴里,我只能把脸贴在碗上舔菜啃饭,经过无数个艰辛的日子,我终于可以熟练地“拿”筷子吃饭了。
作业上写满心血,考卷上洒满艰辛
到了上学的年龄,看着小朋友们都背着书包上学了。没有双手,我能写字吗?我问妈妈,妈妈说:“别人能做到的,你也能做到!”母亲给我的鼓励,让我更坚信自己的能力。也就是这样一句话,陪伴我至今。为了这个目标,我用残肢夹着笔一刻不停地练习。终于,在我八岁那年,我写字的能力得到了校长的认可,走进了期盼已久的学校。上学后,每天大量的作业,我的残肢不知被磨破多少次,每到冬天,露在外面的残肢常会被冻坏化脓,有时疼得不能入睡,但我记住了母亲对我的鼓励,用纱布包好坚持着,没落过一节课。入学不到一年,我就能写出工工整整的的字体了。
2002年高考,我的成绩超过了本科录取分数线,可是却因为身体的原因,无缘进入理想的大学。当时,无情的打击,让我难过至极,是老师、同学和家人的开导与鼓励,让我重拾信心,勇敢地面对。2003年,我又一次参加了高考,这次,终于圆了我大学的梦。让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无论多么无助和绝望,只要坚持理想和信念,就一定会成功!
上大学,是我多年艰辛求学的梦想,也是父母多年的期盼。当我兴奋地把黑龙江鸡西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拿给父母看的时候,他们高兴地流出了眼泪,但又有愁苦的无奈。当时,我们姐弟三人都在读书,每年光学费就是一大笔开支,况且父母都是农民,从哪儿找那么多的钱啊!可为了实现我的大学梦,父亲把爷爷留给他的祖宅卖了!要知道,那是我们家唯一的住处,卖了房子,意味着今后我们一家人只能四处漂泊,居无定所。就这样,我怀揣着父亲卖房子换来的学费,带着对父母深深地内疚和感激,一步三回头地踏上了开往大学的列车。
每一个不幸的人,遇到的坎坷与挫折都是不一样的,支撑他们坚强走下去的力量也是不一样的,但无一例外,他们都需要一种信念,支撑他们勇敢地走过那充满欢乐与悲伤的岁月。生命来自偶然,像一粒尘土,当看遍人间坎坷辛苦,我要让苍天知道,我不认输,无论花开、花落,我都会一样去珍惜。
进入大学后,我倍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在老师和同学的关心与帮助下,我很快就融入了集体生活。校领导知道我的情况后,联系当地的公安交警为我捐助了大学期间的生活费。我在认真完成法律专业课程的同时,自学了汉语言文学专业,取得了汉语言文学与法律专业双学历,还创造了没有双手操作电脑的奇迹。
“郭二玲的工作比有手的人做得还要好!”
2006年,大学毕业的我开始四处找工作,可许多单位都因我是残疾人,谢绝了我。几经周折我才找到了一份办公室内勤工作。我每天繁忙的工作,挣的工资却只有同行的一半,如何体现自己的专业特长?使自己有用武之地?经过一番思考后,我决定参加全国司法考试,做一名律师。参加全国司法考试,比我想象的难度要大得多,四大本法律基础书和各种案例分析书摞起来差不多有一米高,考试的内容不是死背硬记的法律条款,而是案例对应法律条款的实际解读。其难度,被称为国考第一难。准备这样的考试,很多人劝我,太难了,就是每天不睡觉,也不一定能考过。可我要做一名律师,就必须要通过司法考试。
为了这个目标,我重新拿起了书本学习,跟单位请了三个月假,每天最多睡5个小时,经过夜以继日的学习,2008年我终于通过了司法考试,取得了法律执业资格证书。也正是因为我这个特殊的考生,当时在考场引起了司法局巡考官的注意,把我的情况向司法局的领导做了汇报。出了考场,司法局的领导就告诉我,无论你能不能通过考试,都要来找我。这样,我便有了在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接触了法律援助这项工作,让我深深感受到了弱势群体对法律的渴求,体会到法律援助工作的真正内涵。更改变了我当初做一个律师的梦想。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虽然专业素质要求相同,但职业待遇却完全不同。法律援助是帮助困难群体维护公平正义的公益事业。法律援助这个职业,才符合我回报社会、帮助他人的愿望。大学同学知道我通过了司法考试,欣喜地介绍我去律师事务所工作。当时,我的脑海里,不断闪现出一双双求助的眼睛,于是,我谢绝了同学的邀请,继续留在了法律援助中心,实现自己做一名法律援助律师的梦想。
幸福就是用感恩的心去帮助有需要的人
刚开始做援助律师时,我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接待当事人。可在起初的几个月里,当事人一看我的身体情况,就会直接奔向其他律师。这虽然很伤我的心,但也从另一个角度被鞭策,被激励。于是,我开始给自己“充电”,分析关注各类典型案例,扩展业务,提升能力。随着时间的推移,当事人不再回避挑选我,来找我咨询案例的人也越来越多。
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这几年,有很多案例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2010年4月的一天,一位年近八旬的老大爷,儿子不仅不履行赡养义务,还把他赶出了家门,万般无奈的老人听说法律援助可以帮他,步行几十里路求助我们。当我看到老人穿着破旧的衣服和憔悴的面容时,我的心里特别难受。顾不上中午吃饭休息,就把老人留下,加班加点为他准备起诉材料,下午法院一上班就为老人立了案。但是,老人毕竟要和孩子生活在一起,如果起诉,和儿子伤了感情,关系闹僵,会不会反而增加他们父子的隔阂?之后,我多次上门给老人的儿子讲道理,讲法律,最终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后悔自己的做法,主动将老人接回了家。
2011年的初春,一位身患癫痫病的妇女,和丈夫结婚16年,饱受丈夫的家庭暴力,病情也越来越重,丈夫不但不给她医治,反而向法院提出离婚。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6个月后丈夫再次提离婚诉讼。因为女方没有劳动能力,而且老母亲也是残疾人,需要照顾,生活非常困难,多年来都是依靠政府的低保来维持生活,如果离婚了,她和老母亲今后的生活更没有了保障。当她的老母亲拄着木棍蹒跚走到我的办公室,讲述了她艰难的生活后,我也难过的不能自己。我受理她的案件时已离开庭时间不到10天,我马上与主审法官沟通,希望法官和我一起给原告做思想工作,四处调查取证,收集有利证据。最终,在我和法官的共同努力下,案件通过调解得到圆满解决,我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经济补偿。
人间自有真情在,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沟通是社会和谐的主要因素,只有我们每个人都相互理解,相互关爱,都能承担自身的一份责任,就会淡化痛苦,减少灾难,让人间充满快乐,让社会充满笑声。
虽然我没有双手,但只要我有信念,只要我坚强,我的双臂就是长出的翅膀,自由自在翱翔于蓝天,实现我人生美丽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