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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贾鹏等十三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作者:内蒙古残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6-05

自治区残联机关各部室、会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自治区残联党组研究,并报请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备案,决定:

党组成员、副理事长贾鹏同志不再兼任办公室主任职务,挂职副理事长郝铁钧同志主持办公室工作;

马淑平同志任自治区残联组联部主任,不再担任自治区残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纪委书记职务;

刘学军同志任自治区残联发展研究部主任,不再担任自治区残联组联部主任职务;

景清同志任自治区残联维权部主任,不再担任自治区残联发展研究部主任职务;

史荣同志任自治区残联康复部调研员,不再担任自治区残联办公室调研员职务;

王盛军同志协助机关党委书记主持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高云同志任自治区残联教育就业部副主任,不再担任自治区残联组联部副主任职务

席振宙同志任自治区残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自治区残联教育就业部副调研员职务;

张泉同志任自治区残联组联部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自治区残联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许瑞卿同志任自治区残联康复部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自治区残联机关党委副调研员职务;

姚明月同志任自治区残联发展研究部副调研员,免去自治区残联发展研究部主任科员职务;

张军弟同志任自治区残联机关党委副调研员,免去自治区残联康复部主任科员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1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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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88年7月30日,是以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为一体的正厅级人民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并承担政府委托的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同时,对盟市、旗县(市区)残联进行业务指导。自治区残联主席团为非常设机构,主席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兼任。执行理事会为常设机构,负责残联的日常工作。自治区残联在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在自治区政府领导下,综合协调有关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残工委主任由自治区分管残疾人工作的副主席担任,残联理事长担任残工委副主任,业务上接受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指导。

  内蒙古自治区共有残疾人158.5万,占全区总人口的6.39%,涉及470万家庭人口。内蒙古残联积极开展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社会保障、宣传文体、残疾人组织建设等方面工作,下设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四个事业单位。同时,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内蒙古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内蒙古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残奥委员会及内蒙古肢残人、聋人、盲人、精神残疾人及亲友、智力残疾人及亲友五个专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