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发展规划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工作要点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7-01

2015年是加快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区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区残疾人工作总体思路是: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国残联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全委会议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总体要求,紧密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研究分析经济发展处于新常态下残疾人事业所面临的形势和环境,主动适应新常态,立足残疾人事业科学发展和残疾人民生改善,加快推动残疾人小康进程,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精心编制“十三五”发展规划,全力推动残疾人各项事业发展。

一、进一步健全残疾人事业政策、法规和制度体系

(一)深刻领会党中央对于残疾人事业的新部署新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结合自治区实际细化内容,推动出台配套实施方案。

(二)突出抓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残疾人补贴制度的落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残疾人医疗保障政策的落实力度,扩大康复服务覆盖面和康复项目救助范围。

(三)深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实施意见》,继续开展各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对招收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机构给予补贴

(四)推动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残疾人就业条例>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征缴、使用、管理办法》,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增收。

(五)推动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具体措施。

(六)积极推动政府向社会购买助残服务试点工作,结合地区实际尽快制定购买服务的具体标准和运作程序,完善监管规范和评价机制,同时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政府购买助残工作在全区顺利铺开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全面完成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

(一)认真组织开展残疾人专项调查入户工作。合理安排调查进度,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实行跟踪问效,确保调查数据质量。“关爱草原残疾人民生扎实做好专项调查工作”为主题,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争取广大残疾人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与配合。积极落实调查经费,按时兑现调查员的劳务补贴、意外伤害保险和调查对象的慰问品。

(二)确保残疾人专项调查数据录入准确、上报及时。专项调查数据录入过程中要加强准确性核实,有问题及时反馈,存在明显问题要重新进行调查核实。在确保数据质量的前提下按时上报数据,坚持逐级考核验收,坚持同级残工委和同级残联负责人“双签字”责任制,确保数据的严肃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三)在中残联的指导下做好调查数据成果分析和开发应用。通过成果分析,全面掌握残疾人的生活状况和需求状况,准确评估各类惠残政策的实施效果,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结合调查分析论证成果,积极吸纳高校、社会研究机构参与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和论证工作,为政策建设、项目储备打好预研基础。

三、扎实开展残联系统“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

(一)在巩固“基础管理建设年”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基础管理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各级残联组织、人事、财务工作建章立制,着力抓好已出台制度的督导落实。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资金预算管理、资产核查监管,抓好资产登记、使用监督、保值增值等工作。建立项目资金跟踪问效机制,突出抓好康复、教育、就业、扶贫、家庭无障碍等重点服务项目的绩效分析和跟踪考核。自觉做好国家、自治区及地方安排项目资金运行情况的检查、验收和评估,确保残疾人民生得到切实改善。

(二)推进残疾人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强信息化管理系统和服务平台建设。借助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的优势资源,实现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网络互联互通,搭建立体式残疾人信息化服务网络,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专属服务。以残疾人人口数据库为核心,整合残疾人基本需求、服务业务和相关数据,推动资源共享,为未来开展智能化残疾人证工作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开通残疾人服务热线、信访网络平台,建立保障残疾人权益服务机制与沟通渠道。建立自治区残联机关电子办公平台,全面提升残联系统工作效率。

四、全面完成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任务,认真做好“十三五”规划的调研、论证和编制工作

(一)认真梳理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逐项落实推进措施,逐级抓好督导考核,力争实现“十二五”完美收官。

(二)围绕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明确的目标任务、重点工程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深入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为科学制定“十三五”规划奠定扎实的基础。

(三)充分利用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成果,有效借鉴“十二五”规划执行效果,在广泛开展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和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部署、要求,结合自治区残疾人工作的实际,深入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的调研、论证编制工作。

五、按照中国残联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全力做好2015年各项业务工作

(一)抓住国家深化医改、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和养老服务业的有利时机,将残疾人康复融入康复服务业发展大局。加强与卫生计生、教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康复机构以及社会办康复机构进行合作,促进残疾人康复机构公办公助、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多元化发展。

(二)继续加大残疾人教育工作力度,重点做好各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资助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对各盟市残疾儿童未入学情况进行通报。加大残疾人职业教育力度,加快盲文、手语规范化和推广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实施意见》有关要求,与教育部门加强合作,抓好落实工作。

(三)继续做好城镇残疾人职业培训1万名、农村牧区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1.5万名以及城镇新增6000名残疾人就业、扶持4万名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等工作。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实名制统计管理工作,城乡持证就业年龄段残疾人实名制录入率达到95%以上。积极推进更多残疾人服务项目建设纳入全区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积极组织备战并参加全国第五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四)落实残疾人“兜底”保障制度。强化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建设,做好中残联“阳光家园”计划精神、智力、重度残疾人托养补贴发放工作,促进托养服务机构建设。

(五)围绕残疾人事业重要政策、重要事件、重要活动、重大典型,在主流媒体开展专题宣传报道。抓住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爱眼日、爱耳日等重要节点,积极推出残疾人典型事迹和残疾人工作先进经验,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报道。

(六)大力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继续推进盟市电视台开播手语栏目和盟市、旗县级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建设。要以基层社区为基础,扩大残疾人文化进社区“覆盖面”。全力备战2015年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六届全国特奥会。

(七)建立健全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加快盟市、旗县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的建设。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开通维权服务热线,畅通残疾人诉求表达和问题解决的渠道。做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

(八)加强以基层残疾人管理人员为主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努力提升管理水平。继续加强残联系统干部职工培训,确保基层专职委员全员参加中国残联统一组织的网上系统学习和能力培训。继续发挥自治区五个专门协会作用,进一步激发专门协会工作活力

(九)努力推动残疾人慈善事业科学发展。按照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发展需要,坚持改革创新,在体制机制、运作方式、社会救助等方面进行探索,畅通社会各方面参与慈善救助残疾人的渠道,优化残疾人慈善事业发展环境。

六、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创新发展

(一)抓住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城乡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有利时机,充分依托各级卫生医疗机构资源和社会资源,大力推进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

(二)全力推进与北京大学工学院残疾人辅助器具智能康复技术产学研合作项目合作,逐步形成集研发、生产、示范、服务、人才培养于一体残疾人辅助器具智能康复技术产学研产业链

(三)主动与北京市残联对接,借助北京市残联的优势资

源,在残疾人义齿培训及就业合作、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建设

指导、特奥马术融合训练等方面达成互惠互利、互助互促协议。

(四)努力提升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教学水平,积极与内蒙古医科大学接洽合作办学事宜,争取年内开设大学专科职业学历教育。

(五)与自治区团委共同开展内蒙古青年志愿者“五帮入户”助残阳光行动,培养青少年扶残助残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志愿助残新风尚。

(六)继续加强与中国残疾人福利基会、亚洲防盲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的沟通与联系,争取更多助残项目扶持。

七、进一步加强残联系统和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

    继续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整改任务,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认真落实邓朴方主席在中国残联“六代会”闭幕式上提出的“八要八不要”指示,不断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认真履行“服务、代表、管理”职能,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以改革为驱动,转变观念、创新思路,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向主席团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密切与残疾人的联系,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研究解决基层残疾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调研成果及时转化。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无障碍通道 | 无障碍操作说明 | 网站使用帮助

Copyright @ 2017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蒙ICP备17001531号

维护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信息中心    三级等保备案号:15000099018-19001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石化路 电话:0471-6520471 传真:0471-6520471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88年7月30日,是以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为一体的正厅级人民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并承担政府委托的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同时,对盟市、旗县(市区)残联进行业务指导。自治区残联主席团为非常设机构,主席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兼任。执行理事会为常设机构,负责残联的日常工作。自治区残联在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在自治区政府领导下,综合协调有关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残工委主任由自治区分管残疾人工作的副主席担任,残联理事长担任残工委副主任,业务上接受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指导。

  内蒙古自治区共有残疾人158.5万,占全区总人口的6.39%,涉及470万家庭人口。内蒙古残联积极开展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社会保障、宣传文体、残疾人组织建设等方面工作,下设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四个事业单位。同时,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内蒙古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内蒙古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残奥委员会及内蒙古肢残人、聋人、盲人、精神残疾人及亲友、智力残疾人及亲友五个专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