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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工作要点

作者:内蒙残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6-30

2013年是实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残疾人五个专项工程的重要一年。按照中国残联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2013年自治区残疾人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实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纲要,全面实施和完善残疾人工作专项工程,加快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紧密结合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惠及全区残疾人的各项政策措施,更新观念,拓展思路,创新方法,真抓实干,认真实施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和残疾人工作专项工程,圆满完成2013年各项年度任务目标。

二、认真实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纲要和残疾人工作五个专项工程

按照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一般性制度安排和实施专项制度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实施《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事业“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残疾人工作专项工程实施方案》,全面完成好残疾人社会保障工程、0-6岁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特殊教育体系建设工程、残疾人就业扶贫工程、残疾人托养服务工程等五个专项工程和“十二五”规划纲要各项年度工作任务。积极争取进一步完善五个专项工程的内容。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着力推动残疾人就业、增收。认真落实《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实施意见》等专项规划。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配套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出台。

三、认真完成中国残联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整合资源、统筹安排,认真完成中国残联下达的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项目、长江新里程计划、交通银行西部助学项目、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攻坚计划、农村牧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贴息项目、阳光家园计划、农村牧区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等各项目标任务。

四、积极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推动制定《自治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积极推动将修订自治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列入立法计划。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配合信访部门做好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帮助残疾人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五、推进残疾人文化体育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抓好残疾人文化建设示范市建设和残疾人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继续开展“疾人文化周”和“残疾人文化进社区”活动,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文化对外交流。组队参加第八届全国残疾人文艺汇演。全面实施残疾人“自强健身工程”,认真组织好第三届“残疾人健身周”活动。加强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队伍和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示范点建设。加强体育残疾人体育训练机构建设,认真做好残疾运动员和教练员的选拔培养工作,组队参加各大国际和国内赛事。

六、推进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

协调落实“十二五”规划中确定的残疾人基础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加快自治区、盟市、旗县残疾人康复中心、托养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和“温馨家园”建设。

七、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

充分发挥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在残疾人事业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和支持基金会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筹募善款及物资,为残疾人提供急需及切实的帮助。严格遵守法规政策,规范项目管理,树立公开、透明的公益形象,不断扩大基金会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八、做好信息化建设和统计监测工作

推进各级残联信息中心建设,做好残联系统网站政务公开和网上宣传,逐步加强残联系统网站无障碍建设。认真完成残疾人事业统计和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继续做好残疾人基础信息数据库的更新、完善工作。

九、以深入开展“三争三创”和“走千村、访万户、摸实情、送温暖”活动为载体,加强各级残联和残疾人组织建设

在认真总结2012年“争先进残联组织、创一流工作效率,争先进专门协会、创一流服务水平,争先进残疾人工作者,创一流工作业绩”活动、“走千村、访万户、摸实情、送温暖”活动和实施“强基育人”工程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巩固和扩大成果。建设社区残疾人工作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基层残联组织、残疾人工作者的服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持续提升,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深入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阳光行动”,对志愿者实施实名登记、注册管理。继续做好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

十、按时完成各级残联换届任务

指导盟市、旗县(市区)残联按时完成换届任务。督导各地认真落实旗县以上残联配备残疾人领导干部的要求,并积极选拔配备驻会的盲人、聋人理事。苏木乡镇残联要提高专职理事长的比例。要督导各地严格遵守换届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筹备召开自治区残联第六次代表大会,顺利完成好自治区残联换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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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88年7月30日,是以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为一体的正厅级人民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并承担政府委托的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同时,对盟市、旗县(市区)残联进行业务指导。自治区残联主席团为非常设机构,主席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兼任。执行理事会为常设机构,负责残联的日常工作。自治区残联在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在自治区政府领导下,综合协调有关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残工委主任由自治区分管残疾人工作的副主席担任,残联理事长担任残工委副主任,业务上接受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指导。

  内蒙古自治区共有残疾人158.5万,占全区总人口的6.39%,涉及470万家庭人口。内蒙古残联积极开展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社会保障、宣传文体、残疾人组织建设等方面工作,下设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四个事业单位。同时,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内蒙古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内蒙古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残奥委员会及内蒙古肢残人、聋人、盲人、精神残疾人及亲友、智力残疾人及亲友五个专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