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预决算公开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作者:内蒙古残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8-24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代表残疾人利益,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义务,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为社会作贡献。

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工作;就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事宜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地方性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

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承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中国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是以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为一体的正厅级人民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自治区残联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组联部、教就部、宣文部、康复部、基金部、维权部和机关党委8个职能部(室)。下设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自治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3个正处级事业单位和自治区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1个副处级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综合收支与年初预算数对比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4319.09万元,支出总计14319.0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入增加9944.39万元,增长227%;支出增加9944.39万元,增长227%。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其他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与年初预算对比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580.27万元,支出总计11580.2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入增加7205.57万元,增长164%;支出增加7205.57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增加。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4,319.0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2,475.3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843.77万元;支出总计14,319.09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459.12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405.27万元,增长60.60%;支出总计增加5,405.27万元,增长60.60%。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二是其他收入增加。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2,475.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24.49万元,占92.40%;其他收入950.83万元,占7.6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7,85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5.31万元,占25.90%;项目支出5,824.66万元,占74.1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580.2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5.78万元;支出总计11,580.27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4,619.00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5,089.27万元,增长78.40%;支出增加5,089.27万元,增长78.40%。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3%;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9%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10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9.77万元,占25.40%;项目支出4,101.80万元,占67.2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9.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17.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较上年增加350.13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增加66.41万元、津贴补贴增加113.02万元、绩效工资增加59.53万元、退休费增加32.58万元;公用经费182.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劳务费等,较上年减少522.80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71.6万元、物业管理费减少145.85万元、劳务费减少78.7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减少85.15万元。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94.7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4万元,完成预算的21.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54万元,完成预算的27.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完成预算的12.1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年来,我会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0.0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54万元,占87.50%;公务接待费支出2.50万元,占12.5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是中残联及我会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减少573.0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购置公务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5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加油等,车均运维费1.90万元,较上年减少13.6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会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减少公务用车,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2.5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2.50万元,接待23批次,共接待207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中残联、中辅具及中央级相关单位人员前来调研;二是专业单位洽谈业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53万元,比2016年减少230.67万元,降低60.80%。主要原因是:2016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属于基本支出,2017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属于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8.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7.03万元,比2016年减少1,741.73万元,降低74.50%,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残联本级减少642.01万元,降低92%;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减少1522.46万元,降低92%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7.55万元,比2016年增加35.55万元,增长26.90%,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增加7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3.66万元,比2016年增加45.01万元,增长15.60%,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残联本级增加117.84万元,增长62%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一般公务用车9辆,比2016年减少2辆,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残联本级经批准调拨减少1辆,自治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报废一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比2016年减少0.00辆;其他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主要是自治区残联本级增加3台,比2016年增加3.00台(套),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将50万以上设备填入其他固定资产,本年度将3台设备填入50万以上设备中,三台设备为以前年度固定资产;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6年增加0.0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财政拨款项目设置了预算绩效目标,绩效评价总体情况通过单位组织的内部审计完成。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璐瑶      联系电话:0471-6527496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xls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无障碍通道 | 无障碍操作说明 | 网站使用帮助

Copyright @ 2017 版权所有·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蒙ICP备17001531号

维护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信息中心    三级等保备案号:15000099018-19001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石化路 电话:0471-6520471 传真:0471-6520471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88年7月30日,是以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为一体的正厅级人民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并承担政府委托的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同时,对盟市、旗县(市区)残联进行业务指导。自治区残联主席团为非常设机构,主席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兼任。执行理事会为常设机构,负责残联的日常工作。自治区残联在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在自治区政府领导下,综合协调有关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残工委主任由自治区分管残疾人工作的副主席担任,残联理事长担任残工委副主任,业务上接受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指导。

  内蒙古自治区共有残疾人158.5万,占全区总人口的6.39%,涉及470万家庭人口。内蒙古残联积极开展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社会保障、宣传文体、残疾人组织建设等方面工作,下设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四个事业单位。同时,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内蒙古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内蒙古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残奥委员会及内蒙古肢残人、聋人、盲人、精神残疾人及亲友、智力残疾人及亲友五个专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