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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内蒙残联文章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5-7-1 10:27:39

 各盟市残联,满洲里、二连浩特市残联,自治区各专门协会:

为充分发挥主席团委员参事议事的重要作用,加强调查研究,行使监督职责,根据中国残联《关于印发〈中国残联主席团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办法》,经自治区残联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各地残联结合实际,制定本级主席团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办法,既要为自治区残联主席团委员的调查研究提供必要条件和工作便利,也要充分发挥各级残联主席团委员作用,让主席团委员切实掌握残疾人状况和意愿、积极建言献策、认真参事议事、依章履行职责,为实现残疾人同步小康发挥作用。

2014年度自治区残联第六届主席团委员有意见建议的,以盟市残联和自治区各专门协会为单位汇总后,在第六届主席团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提交自治区残联主席团秘书处。

各地在《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委员意见建议办理办法》实施过程中,有何意见建议,请及时将书面意见报至自治区残联组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