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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杨瑞平同志到会指导呼和浩特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七次代表大会

作者:内蒙古残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5-17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各级残疾人联合会换届工作的部署要求,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于2018年5月16日至17日召开了呼和浩特市残疾人联合会第七次代表大会。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委书记云光中等市领导参加开幕式,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恒俊同志在开幕式上讲话。

自治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杨瑞平同志到会指导,希望呼和浩特市的各级残联和全体残疾人工作者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决按照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残疾人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把残疾人工作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克服“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不断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进一步提高各级残联、残疾人工作队伍能力素质和服务水平。要切实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握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大机遇,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开创新时代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新局面做出首府城市应有的贡献。

截至目前,全区旗县(市、区)和苏木乡镇(街道)全部完成了残联换届工作,12个盟市中有9个完成了残联换届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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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88年7月30日,是以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为一体的正厅级人民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并承担政府委托的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同时,对盟市、旗县(市区)残联进行业务指导。自治区残联主席团为非常设机构,主席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兼任。执行理事会为常设机构,负责残联的日常工作。自治区残联在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在自治区政府领导下,综合协调有关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残工委主任由自治区分管残疾人工作的副主席担任,残联理事长担任残工委副主任,业务上接受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指导。

  内蒙古自治区共有残疾人158.5万,占全区总人口的6.39%,涉及470万家庭人口。内蒙古残联积极开展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社会保障、宣传文体、残疾人组织建设等方面工作,下设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四个事业单位。同时,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内蒙古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内蒙古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残奥委员会及内蒙古肢残人、聋人、盲人、精神残疾人及亲友、智力残疾人及亲友五个专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