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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举办全区新的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系统应用培训班

作者:内蒙古残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5-10

按照中国残联统一要求,从今年5月1日起,启用新版残疾人证,现残疾人证办理系统将停止使用。为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证核发监督管理工作,推动解决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于4月18日至20日、4月25日至27日,分别在兴安盟和巴彦淖尔市举办了全区新的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系统应用培训班,对盟市、计划单列市残联办证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旗县(市、区)残联负责办证工作人员共计153人进行了培训。培训班安排了新的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解读、新的残疾人证管理系统应用培训、学员上机操作等内容,并围绕进一步加强残疾人证核发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研讨。自治区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马俊学同志全程参加了在巴彦淖尔市举办的培训班,就“如何加强残疾人证管理、确保残疾人证核发质量”作了专题讲话,强调要做到“两严”,即:严格办证程序、严格办证纪律;搞好“三个结合”,即:办新证与动态更新相结合、办新证与清理违规证件相结合、办新证与精准服务相结合;实现“两个提高”,即:提高办证效率、提高服务水平。 

供稿:自治区残联组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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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88年7月30日,是以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为一体的正厅级人民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并承担政府委托的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同时,对盟市、旗县(市区)残联进行业务指导。自治区残联主席团为非常设机构,主席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兼任。执行理事会为常设机构,负责残联的日常工作。自治区残联在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在自治区政府领导下,综合协调有关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残工委主任由自治区分管残疾人工作的副主席担任,残联理事长担任残工委副主任,业务上接受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指导。

  内蒙古自治区共有残疾人158.5万,占全区总人口的6.39%,涉及470万家庭人口。内蒙古残联积极开展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社会保障、宣传文体、残疾人组织建设等方面工作,下设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四个事业单位。同时,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内蒙古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内蒙古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残奥委员会及内蒙古肢残人、聋人、盲人、精神残疾人及亲友、智力残疾人及亲友五个专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