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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意外伤害保险培训班在乌海市、通辽市顺利举办

作者:内蒙古残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8-29

8月6日-13日,自治区残联联合人保财险内蒙古分公司分别在乌海市、通辽市举办了全区重度残疾人意外伤害险培训班。自治区残联巡视员乔晓勇、自治区残联副理事长马俊学、中国人保财险内蒙古分公司副总经理杨世东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并分别讲话。全区残联系统分管理事长、教就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和全区人保财险意外险部各级负责人共计252人参加了培训。

本次残疾人意外伤害险保险期为2019年6月30日至2020年6月29日,在此期间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并持有于2019年6月30日以前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用办理任何手续,不需缴纳任何费用,就可以享受意外伤害保险,将有效解除残疾人家庭因意外造成的家庭困难,提高残疾人抵御意外伤害风险的能力。为了让该保险项目服务团队和基层残联尽快熟悉业务,此次培训班由自治区残联相关人员、人保财险公司业务负责人等详细讲解了保险范围和保险金额,并针对意外伤害概念、理赔流程等一一做了释疑。

为重度残疾人缴纳意外伤害保险是自治区残疾人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 是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更是今年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成果体现。通过此次培训,让基层的残联干部更好的了解政策,进一步熟悉掌握业务知识,从而把政策更广泛的宣传给广大残疾人,积极为残疾人答疑解惑,为更好地服务辖区残疾人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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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88年7月30日,是以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为一体的正厅级人民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并承担政府委托的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同时,对盟市、旗县(市区)残联进行业务指导。自治区残联主席团为非常设机构,主席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兼任。执行理事会为常设机构,负责残联的日常工作。自治区残联在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在自治区政府领导下,综合协调有关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残工委主任由自治区分管残疾人工作的副主席担任,残联理事长担任残工委副主任,业务上接受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指导。

  内蒙古自治区共有残疾人158.5万,占全区总人口的6.39%,涉及470万家庭人口。内蒙古残联积极开展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社会保障、宣传文体、残疾人组织建设等方面工作,下设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四个事业单位。同时,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内蒙古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内蒙古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残奥委员会及内蒙古肢残人、聋人、盲人、精神残疾人及亲友、智力残疾人及亲友五个专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