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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复部项目

作者:内蒙残联文章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5-6-29 17:20:11

自治区项目:

为贯彻落实中央7号和自治区党委、政府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康复,对贫困残疾儿童给予补助,完善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补贴政策,逐步实现残疾儿童义务康复。在全区实施我区0-6岁贫困残疾儿童的生存和发展状况,实现全区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2011年起,对06岁贫困儿童实施抢救性康复工程,重点实施:为低视力儿童验配助视器;为聋儿验配助听器;为脑瘫患儿提供康复训练;为智力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为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

1、低视力儿童验配助视器,每年200名,助视器及验配费40万元,训练费40万元,合计80万元。

2、聋儿验配助听器,每年200名,新训聋儿验配助听器,助听器及验配费200万元,训练费200万,合计400万元。3、脑瘫儿童康复训练,每年200名,金额300万元。

4、智力残疾每年200名,训练费300万元。

5、孤独症每年200名,训练费300万元。

6、自治区人工耳蜗项目:自治区补贴80%,盟市出资20%。

上述项目(自治区人工耳蜗项目除外)经费来源:

一类地区(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海、满洲里)自治区财政补贴30%;二类地区(通辽市、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二连浩特市)自治区财政补贴50%;三类地区(呼伦贝尔市、赤峰市、兴安盟、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自治区财政补贴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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