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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残联压实防控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作者:内蒙古残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01-30

    内蒙古自治区残联认真学习落实中央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国残联各项部署,对全区残联系统预防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倡议书》,要求全区各级残联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各级残联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压实防控工作责任,严肃工作纪律。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做好疫情应急响应和处置。全面排查干部职工春节外出情况、新冠肺炎症状和是否接触重点疫区人员等情况,积极指导各级残联干部引导残疾人尽量少外出、不聚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做好自身防护措施。认真落实疫情监测报告责任,加强对服务对象的重点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确保第一时间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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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88年7月30日,是以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为一体的正厅级人民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并承担政府委托的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同时,对盟市、旗县(市区)残联进行业务指导。自治区残联主席团为非常设机构,主席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兼任。执行理事会为常设机构,负责残联的日常工作。自治区残联在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在自治区政府领导下,综合协调有关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残工委主任由自治区分管残疾人工作的副主席担任,残联理事长担任残工委副主任,业务上接受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指导。

  内蒙古自治区共有残疾人158.5万,占全区总人口的6.39%,涉及470万家庭人口。内蒙古残联积极开展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社会保障、宣传文体、残疾人组织建设等方面工作,下设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四个事业单位。同时,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内蒙古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内蒙古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残奥委员会及内蒙古肢残人、聋人、盲人、精神残疾人及亲友、智力残疾人及亲友五个专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