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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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内蒙残联会歌的公告

作者:内蒙古残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5-22

为切实履行自治区残联“代表、服务、管理”职能,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更好地为残疾人服务,现在全区范围内征集会歌。

  一、征集要求

    会歌融入内蒙古民族特色,体现“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旋律优美,简洁流畅,催人奋进,感染力强,易于传唱,时间4分钟左右。作者要提供歌词文字稿、五线谱和简谱,制作音乐样带(CD、VCD、MP3或WAV),并附文字说明;原创,未公开发表使用。

  二、奖励办法

   入围奖3个,各1000元;入选奖1个,奖10000元;入围和入选作品奖金不重复领取、自行纳税。

  三、权属

   应征作品概不退还,请自留底稿;入围、入选作品着作权、使用权、修改权及知识产权归自治区残联所有,作者仅享有署名权。

  六、征集时间、联系方式

  应征作品征集时间从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8月20日止。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石化路内蒙古残联宣文部。邮编:010072

  联系人:慈海宇 0471-6527113 nmgclxwb@163.com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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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88年7月30日,是以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为一体的正厅级人民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并承担政府委托的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同时,对盟市、旗县(市区)残联进行业务指导。自治区残联主席团为非常设机构,主席由自治区分管副主席兼任。执行理事会为常设机构,负责残联的日常工作。自治区残联在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自治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职责是:在自治区政府领导下,综合协调有关残疾人事业方针、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残工委主任由自治区分管残疾人工作的副主席担任,残联理事长担任残工委副主任,业务上接受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指导。

  内蒙古自治区共有残疾人158.5万,占全区总人口的6.39%,涉及470万家庭人口。内蒙古残联积极开展残疾人的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维权、社会保障、宣传文体、残疾人组织建设等方面工作,下设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内蒙古特殊职业技术学校、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四个事业单位。同时,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内蒙古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内蒙古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残奥委员会及内蒙古肢残人、聋人、盲人、精神残疾人及亲友、智力残疾人及亲友五个专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