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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赴通辽市调研督查并就库伦旗敬老院原院长违纪违法案开展警示教育

作者:内蒙古残联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6-26

5月28日-31日,自治区民政厅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监委驻民政厅纪检监察组长呼伦一行分别到通辽市科尔沁区、库伦旗、奈曼旗调研督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的重要讲话和第十四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以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养老机构规范管理等重点工作情况。

在与通辽市科尔沁区、库伦旗、奈曼旗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等人员座谈时,呼伦组长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讲话精神,从监督角度提出了要求。她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全力推动习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在民政系统落地生根,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把工作聚焦脱贫攻坚和特殊群体,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等职责,扎实推进新时代民政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针对库伦旗中心敬老院原院长青松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事件,呼伦组长专程赴库伦旗中心敬老院开展警示教育。她要求,通辽市民政系统要认真汲取青松问题教训,加强对基层民政干部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管理监督教育,深刻反思存在问题和不足,全面排查风险和隐患,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呼伦组长一行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随抽查、数据比对、入户核查、实地查看等方式,围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养老机构规范管理等工作进行了调研督查,发现了一些薄弱环节和漏洞,驻厅纪检监察组将向民政厅进行书面反馈,并督促民政厅监督通辽市民政系统进行整改,驻厅纪检监察组将对整改结果进行备案并进行再督促再检查。